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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山州检察机关2019年度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说明

        时间:2019-02-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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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文山州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文山州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文山州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领导全州两级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追诉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其主要职能是:(1)接受省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对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2)依法向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建议,对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提出修改意见。(3)领导全州两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对下级检察院相关业务进行指导,研究制定全州检察工作总体规划,部署检察工作任务。4)依照法律规定对由州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5)依照法律规定对由州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捕逮捕、决定逮捕、审查起诉、支持公诉。领导全州两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对刑事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审查起诉、支持公诉工作。(6)负责应由州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领导全州两级人民检察院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7)负责应由州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领导全州两级人民检察院开展提起公益诉讼工作。(8)负责应由州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对监狱、看守所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领导全州两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对监狱、看守所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9)受理向州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领导全州两级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10)对下级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中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11)指导全州检察机关的理论研究工作。(12)负责全州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全州两级人民检察院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协同州委主管部门管理全州两级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组织指导全州检察机关教育培训工作。(13)协同州委主管部门管理、考核州县两级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14)领导全州两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务督察工作,牵头组织实施对县(市)级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巡察工作。(15)规划和指导全州检察机关的财务装备工作、检察技术与信息技术工作。(16)行使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以及其他应当由州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文山州人民检察院内设19个机构,包括:政治部、办公室、计划财务装备局、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察技术处、公诉一处、公诉二处、侦查监督处、刑事执行检察局、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检察处、民事行政检察处、控告申诉处、派驻监狱监察室、人民监督员办公室、法警支队、纪检监察处、案件管理办公室、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机关党委办。下设 8 家二级预算单位,分别是:文山州文山市人民检察院、文山州砚山县人民检察院、文山州西畴县人民检察院、文山州麻栗坡县人民检察院、文山州马关县人民检察院、文山州丘北县人民检察院、文山州广南县人民检察院、文山州富宁县人民检察院。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文山州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包括机关本级预算、所属8个县市(院)预算。

        纳入文山州人民检察院 2019 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文山州人民检察院机关本级

        2

        文山州文山市人民检察院

        3

        文山州砚山县人民检察院

        4

        文山州西畴县人民检察院

        5

        文山州麻栗坡县人民检察院

        6

        文山州马关县人民检察院

        7

        文山州丘北县人民检察院

        8

        文山州广南县人民检察院

        9

        文山州富宁县人民检察院

        )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全州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以"提高站位谋发展、改革创新重自强、四大监督抓提升、打造先锋铸忠诚"为工作思路,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弘扬践行"西畴精神"、"老山精神"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坚持落实、稳进、提升工作总基调,坚持检察业务、检察队伍、检务保障一体建设,紧紧围绕法律监督这条主线,推动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着力打造新时代全州检察机关服务发展先锋、检察改革先锋、检察监督先锋、检察创新先锋、检察党建先锋,努力把文山检察机关、检察队伍打造成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先锋机关、先锋队伍,奋力谱写新时代文山检察事业发展新篇章,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9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9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9个。截止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11人,其中:行政编制411人。在职实有388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388人。

        离休人员2人。

        车辆编制62辆,实有车辆6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298.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115.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182.88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298.6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115.73万元,上年结转182.88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115.73万元(本级财力11,965.73万元,执法办案补助15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298.61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11,965.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50.45万元,项目支出2,115.28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7,840.3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1,358.01万元,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工作方面的开支。其中:480.00万元为办公设备购置;878.01万元为开展检察业务公用经费。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907.27万元,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工作方面的开支。其中:30.45万元为服装经费;72.42万元为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 85.00万元为检察业务经费;719.40万元为聘用合同制书记员补助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07.96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58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纪实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63.18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83.7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4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开支。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633.19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支。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9,259.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67.71万元,项目支出791.82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2,376.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2.74万元,项目支出993.46万元)。

        资本性支出480.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480.00万元)。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我部门没有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的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没有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没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5个,采购预算资金525.0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376.3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1.5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42.9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71.85万元。与上年年初预算数334.44万元相比,增加41.92万元,增长12.5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我州检察机关2018年未购置公务用车,而2019年购置公务用车2辆,购置经费42.98万元;若剔除公务用车购置经费,2019年度“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较上年年初预算数减少1.06万元,下降0.32%。

        (二)2019年我部门基本支出预算9,850.45万元,比2018年9,210.86万元增加639.59万元,增幅6.94%,增加的原因一是人员增减及人员工资正常晋;二是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后工资性支出增加;三是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改革后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三)2019年我部门项目支出预算2,265.28万元,比2018年1,456.15万元增加809.13万元,增幅55.5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聘用合同制书记员补助经费719.4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经费100.00万元。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0. 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管理方面的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2.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1,382.7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交通补贴以及其他日常运行支出。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文山州人民检察院2019年项目预算安排2265.28万元,其中本级财安排2115.28万元,执法办案补助150.00万元。在项目申报中进一步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以绩效目标为导向。2019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及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设置,项目绩效围绕部门总体绩效目标开展。各项目实施单位制定自身项目的绩效管理考核方案,各预算项目有明确的项目目标,同时设定了一级、二级、三级绩效指标,设置了产出、效益和满意度全覆盖绩效指标,设置了明确的绩效指标值便于绩效跟踪和目标管理,对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进行了详细的说明,通过绩效管理,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部门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机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完善管理办法,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绩效目标具体来源于文山州检察机关根据云南省州市检察院2018年检察业务考评办法、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生成、《文山州人民检察院2018年工作报告》。根据绩效目标来源和检察工作特点设置了2019年度具体预算目标:一、依法打击危害社会和谐稳定的刑事犯罪,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提高批捕、起诉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受理审查起诉案件数量2000件以上、批捕案件批准逮捕率不低于88%、公诉案件有罪判决率不低于100%二、充分发挥检察保障作用,服务文山经济发展。主动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批捕合同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非法经营等涉众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三、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公益诉讼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注重统筹推进。加强人员配备和办案力量,积极引入科技手段,购置配备了调查取证必需的无人机、执法记录仪、检验箱等办案设备,提升调查取证的水平,切实提高办案效率。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成立公益诉讼办案指挥中心,建立“一案三查”制度和内部办案协作机制,积极推行上下两级一体化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县级院监督力量单薄难以办案的问题。四、充分发挥网上办案、远程接访等信息化应用效能,合理优化工程流程,使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办案效率大大提高,降低司法行政成本,为人民群众参与法律监督提供便利条件;、通过电子政务工程建设,使全州检察机关网上办案率达100%,办案信息网上公开率达100%,内务管理和信息化办公率达95%。、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全面推行检察官员额制,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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