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志平(副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西双版纳州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西双版纳州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景洪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志平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景洪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王志平在担任勐腊县关累边贸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勐腊县委常委、副县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