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原四级调研员刘新云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经昆明市人民检察院交办,由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该案由昆明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21年9月26日,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检察院对刘新云决定逮捕。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新云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刘新云先后利用担任昆明市晋宁区晋城镇副镇长、镇长、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马金铺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拆迁安置办公室主任的职务便利,骗取公共财物,数额巨大;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