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第一监狱原一级高级警长张勋(正处级)涉嫌受贿罪、玩忽职守罪一案,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永德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永德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该案由永德县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21年5月8日,永德县人民检察院对张勋决定逮捕。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勋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永德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1年至2020年,被告人张勋在担任建水监狱、安宁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玩忽职守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