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沈赵留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陇川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5年6月至2020年12月期间,被告人沈赵留在担任德宏州中医医院(德宏州第二人民医院)党委委员、副书记、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