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建水监狱原督查专员、二级高级警长、云南金马集团宏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吴申云(副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临沧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凤庆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凤庆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被告人吴申云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凤庆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吴申云在担任云南省建水监狱十一监区监区长、红田煤矿矿长、云南省建水监狱督查专员、云南金马集团宏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