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副局长张善伟(副处级)涉嫌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一案,经普洱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镇沅县人民检察院向镇沅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善伟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镇沅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张善伟在担任普洱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主任期间,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国家经济损失,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涉嫌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