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玉溪旅游文化体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原党组书记、董事长谭志平(正处级)涉嫌受贿罪、玩忽职守罪、串通投标罪一案,由玉溪市人民检察院向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谭志平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玉溪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谭志平在担任玉溪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玉溪市国新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玉溪旅游文化体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利用本人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情节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玩忽职守罪、串通投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