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文山州政协原副主席陈晓华(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临沧市人民检察院向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晓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临沧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陈晓华利用职务便利,为云南特安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在向各级政府申请财政补助和向政府财政部门借款过程中提供帮助,多次收受该公司董事长所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