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发兵,从检15年,现任西双版纳州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杨发兵始终锲而不舍钻研业务,长期默默奉献在检察办案一线,靠着对检察事业的执着追求,用汗水践行着一名检察官的初心使命。曾荣立个人三等功5次,先后荣获“未检先进个人”、西双版纳州“敬业奉献好人”等荣誉。
率先垂范 勇挑大要案重担
杨发兵负责的第一检察部同时还承担着普通刑事检察、重大刑事检察和未成年人检察三项重要职能。作为一名员额检察官,他在州检察院公诉岗位工作的10年里,办理了各类重大刑事案件600余件,主办了“6·25”澜沧江沉船案、黄某某等11人特大贩卖毒品案等多起在全省甚至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
2020年,在澜沧江西双版纳流域发生了震惊全国的沉船案,案件发生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迅速引起媒体关注。由于案件关注度高,如何高质量办理好案件成为摆在检察官面前的首要问题。西双版纳州检察院领导第一时间派杨发兵提前介入,积极引导侦查,提出侦查取证意见100余项。通过大量工作,公安机关抓获涉案人员80余人,其中39人移送至西双版纳州检察院审查起诉。受理案件后,杨发兵主动请缨承办案件,面对成堆的卷宗材料,以及涉案人员分布范围广、域外证据转换及主观明知判断难等问题,杨发兵带领办案团队奋力拼搏、迎难而上,经过两个月加班加点,将案件成功起诉到法院。最终,在最高检、省检察院的指导下,提起公诉的全部被告人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案件的成功办理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8年,杨发兵主办了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案件办理过程中,恰逢两高两部印发《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认定有了更加具体的规定,杨发兵带领办案组及时与公安机关沟通座谈,认真分析研究犯罪形态,通过引导公安补充黑社会性质组织“四个特征”证据,追诉在逃人员5名。最终以准确的定性将该案提起公诉,并取得诉判一致的结果。该案的成功起诉也为后续涉黑涉恶案件的办理打牢了基础。
刚柔并济 体现法律温情
在办理邓某某故意杀人案时,杨发兵通过审查证据敏锐发现,确定两名被害人身份和整个犯罪链条的最关键证据,即被害人遗体DNA检验鉴定意见存在关键性笔误,通过及时补正证据材料,案件成功提起公诉,邓某某依法被判处死刑。
案件虽已办结,但在多次走访调查中,杨发兵了解到被害人夫妇的小女儿尚在读小学,父母离世后失去了经济来源,暂时由亲属照管,若得不到救助将可能面临辍学。被害人小女儿的学习生活和心理健康情况时刻牵动着杨发兵的心。考虑到被害人家庭的实际困难,杨发兵主动向领导汇报情况,并与控申部门配合联动,在多方努力下,为被害人家庭争取到近七万元的司法救助款。
更新司法理念 守护边境安宁
西双版纳州位于祖国西南边陲,享有“动物王国”“祖国西南边陲上的绿宝石”等美誉。近年来,命案攻坚、打击跨境犯罪、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等工作全面开展,面对人员不足、工作任务繁重、专项工作多等困难,杨发兵积极主动设法推进。
2019年初,面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的案件比例少、值班律师保障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完善等问题,他积极协助领导开展调研,召开推进会、制定方案,促使西双版纳州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到84%以上。其中,确定刑量刑建议适用率排在全省前列。
杨发兵始终以执着、坚守、努力与奋斗践行着自己对检察事业的坚持、对人生的崇高追求。也正是这样的担当和热爱,在重大犯罪检察业务中,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