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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整顿 · 榜样 | 赵亮:敢于担当 善于作为

        时间:2021-06-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期,省教育整顿办公室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最美政法干警”评选活动,云南检察机关积极行动,深入开展英模教育,发现、选树了一批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先进人物,对其进行宣传推介,让我们一起走近他们,感受他们追寻公平正义的先进事迹吧!

          赵亮

          玉溪市检察院

          第三检察部负责人

          赵亮从事刑事检察工作9年来,先后荣获“云南省公诉业务标兵”“云南省检察机关优秀法律文书”“云南省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等荣誉。作为“3·31”专案玉溪市检察院专案组7名成员之一,赵亮参与办案时间最长、承担工作任务较重,为专案办理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凭着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赵亮用自己的激情、正义和对检察事业的热爱,以一名国家公诉人的实际行动,诠释着法律的真知,扞卫着公平与正义。

          程序审查一丝不苟

          作为玉溪市检察院第一批派驻提前介入的检察官,进入专案点后赵亮立即进入角色,与省委政法委及专案成员单位领导、同事共同开展工作。在对“3·31”专案中“7·22”聚众斗殴案程序如何衔接,及与后续案件如何并案的重大程序问题研判中,各成员单位意见存有分歧,赵亮另辟蹊径,提出的可行性意见得到了与会领导认可,在第一时间解决了案件办理的程序屏障。

          此后,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受专案组安排,赵亮负责对整个案件办理的程序把关工作,案件的补充侦查、受理案件、并案分案等程序工作事项均未出现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确保了案件公平公正的审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均未对案件程序提出异议。

          实体审查恪尽职守

          “3·31”专案涉案事实、人员众多,案情极其重大疑难复杂。赵亮敢担当、善作为,主动承办引发“3·31”专案的“7·22”聚众斗殴一案,及时审查反馈补充侦查意见,完善证据,同时他还承担了因“7·22”聚众斗殴一案延伸的系列罪行的审查工作,他严把案件证据关、事实关、适用法律关,抓住重点巧妙破解,分析论证有理有据,为指控涉黑犯罪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全案13起犯罪事实、3起违法事实中,赵亮一个人承担了8起犯罪事实的审查工作(起诉6起),无一错漏。他对全案所有案卷材料均进行了阅卷,并在办案中注重归纳、总结,创新汇报工作方式,通过图表归纳、思维导图等方式明晰案件焦点、程序争议,方便上级指导,获得好评。共审查案卷146册,制作阅卷笔录80余页,归纳全案形成38万字的审查报告。在赵亮精益求精的努力下,错综复杂的犯罪行为从浩繁的材料中清晰地展现出来。

          内勤保障无一差错

          除了承担案件具体审查工作外,赵亮还承担了专案组的主要内勤工作,负责与公安机关、监察委员会联系工作。案件审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程序性事务纷繁复杂,案件交接、权利义务告知、提讯等工作应接不暇,容易忙中出错,赵亮小心应对、不厌其烦、不辞辛劳。

          专案涉及的35名犯罪嫌疑人分散羁押在不同看守所,他认真规划,每一次对人员、车辆、设备的配备均亲力亲为,为保障安全规范完成提讯、换押等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出庭公诉沉稳有力

          “3·31”专案从受理之日起就备受关注,作为承担程序事项及犯罪事实最多的主办人员,在庭前会议、庭审中赵亮均是第一个举证、质证、答辩,办案压力可想而知。他放弃了大量的休息时间,对每一起犯罪事实反复梳理、斟酌、推敲,不放过每一个细枝末节,制作多份举证、质证提纲、答辩提纲,为的是让是非善恶清晰淋漓,让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庭审中,赵亮指控有力、应对沉稳,牢牢把握庭审主动权,体现了扎实的理论功底、严谨的工作态度,彰显了检察机关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与能力。

          忠诚履职

          “一切坚韧,源于宁折不弯;一切正气,源于嫉恶如仇;一切光芒,源于超越升华”。赵亮用这样的实际行动表达对党的忠诚、对法律的信仰、对正义的追寻。他以踏实勤恳的作风和良好的办案效果赢得了领导、同事的普遍赞誉,展现出当代青年检察官朝气蓬勃、秉公执法的良好形象。他认真、扎实的工作态度,体现出的是青年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责任担当,更是青年检察官怀抱法治信仰,匡扶正义的高尚职业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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