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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之星”展播——云南省检察院李凌

        时间:2018-07-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李凌,女,2003年6月参加工作,先后在盘龙区检察院、昆明市检察院和云南省检察院工作,现任云南省检察院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检察处四级高级检察官,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栏目主讲人,云南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导师(兼职)。因工作成绩突出,先后荣记个人一等功一次、个人二等功两次,获高检院公诉人竞赛最佳论辩奖,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先进检察人员”,被省直机关工会评为“云南省五一巾帼标兵”。

          信念坚定锻造业务能力

          李凌同志的祖父早年投身革命,在家庭环境的熏陶下,像祖父一样成为一名共产党人成为她的精神追求。她大二就积极入党,在学习工作中始终跟党走听党话,政治素质过硬,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她刻苦钻研,法律理论功底厚实,被云南大学法学院聘为硕士生导师;她善于理论结合实践,是单位的办案能手、竞赛标兵,全国抗诉观摩庭、中国欺诈发行股票第一案、云南省十佳诉讼监督案等大、要案见证了她的业务能力。2013年,李凌同志被指派代表云南省参加全国检察机关公诉人竞赛,面对来自全国公诉战线的101名强手,她沉着应战,以满场最高分的佳绩夺得最佳论辩奖,刷新了近二十年云南省检察机关业务竞赛单项成绩记录,为云南检察人争得了荣誉。

          勤勤恳恳做好本职工作

          勤恳踏实工作,坚守好岗位是李凌同志的座右铭。从检十五年来,她用心、执着的坚守在办案一线,勤勉工作、敢于担当,十五年来办理各类案件数百件。承办的震惊中外的“10.5湄公河”案,其庭审依法扞卫中国公民权益的执法形象被社会高度关注,《人民日报》《法制日报》《文汇报》等境内外报刊以及全球各电视媒体争相报道,各界对中国检察官理性、文明、规范的执法给予了高度评价。

          2017年她所在的处室接到一个案卷数多达135册,涉案三亿元的偷税大案,该案是近三年案卷数最多的案子,还涉及当事人上访等复杂问题,办案难度可见一斑。接受领导指派后,李凌欣然受命没有丝毫推脱。面对五万多页,内容极其庞杂的案件证据,她放弃假期周末,加紧审查圆满地完成了任务,并发现此案存在被告人身份造假、辩护人违规代理等重大问题,及时纠正了潜在错案。在此案中,第一被告的母亲开始对司法机关的处理表示不理解,扬言要到北京上访,为平复老人情绪,李凌同志不厌其烦地做好说理释法工作,有时两人一个长途电话就四十分钟,她耐心倾听对方的抱怨、哭诉,循循善诱地讲述法理,通过不懈地努力,最终获得了老人的信任与理解,及时消除、化解了老百姓与司法机关的矛盾和误会。

          正是有着对检察官职业高度负责的强烈职责使命意识,无论是大案还是小案,李凌同志都把这些案件办成了一件件经得起历史考验、群众考验的铁案,充分地展示出一名优秀检察官出色的综合素质,在取得一项项成绩的同时,李凌同志仍然保持勤勉踏实、甘于奉献的良好作风。为培养年轻一代业务骨干,她甘于在幕后奉献,毅然担负起云南省检察机关公诉、未检部门参加全国比赛的教练职责,为此花费了大量时间精力。在领导与同志们的共同努力下,两次竞赛中有五人获得全国性荣誉,特别是在全国优秀公诉人竞赛中,云南省派出参赛选手均获奖,实属难得。

          说理释法传递正能量

          在繁忙的工作之余,为响应普法工作号召,李凌同志还积极投身社会活动,承担了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主讲人,云南省工商联“法律三进”宣讲人、云南省交警总队法律顾问等社会工作。她在央视制作节目7期、对外普法授课、宣讲法律常识百余次,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传递着守法正能量。一个云南山区的小伙,在收看节目后,给她来电话邮寄资料,请求解决困惑的法律问题,李凌同志耐心的解读了他的疑惑。在普及法律,帮扶有疑问百姓的过程中,她总是悉心解答,获得了大家的认可。因在“法律讲堂”的主讲人中,录制节目多、质量好,中央电视台为此连续两年向云南省院发送感谢信,肯定了她在普法工作中的突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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