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成功,不在于取得什么职位,而在于体现自己的价值。她虽然没有惊天动地的业绩,也没有世人皆知的荣誉,但是从进入检察队伍的那天起,她就以默默奉献的实干精神,忠诚履职、踏实做事,以过硬的业务素质办理过多起有影响的案件,受到了院领导和同事的一致好评,并多次被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个人。她就是楚雄州检察院公诉处的青年检察官——钱嘉慧。
以勤补拙,做法律的忠诚信仰者
从外语专业毕业考入检察院,成为一名“检察官”,钱嘉慧告诉自己:“作为一名维护法律尊严使命的检察官,要对法律高度忠诚,而忠诚的基础,是信仰。”信仰从何而来?信仰需要坚定的信念,更需要孜孜不倦的学习。对法律知之甚少的她,时刻提醒自己,“如果你能力平平,勤勉会补之不足。”所以,无论是在研究室,还是公诉处的内勤、助理检察员、检察员,她从不放松学习。2010年,她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2012年,孩子才一岁的她,并没有因此放弃学习,考入云南大学法学院攻读法律硕士;2013年首届楚雄州公诉人与律师论辩赛暨楚雄州检察机关公诉人辩论大赛,她所在的代表队荣获一等奖,个人两场比赛均荣获“十佳辩手”;2014年12月,她取得法律硕士学位。从检11年来,信仰,助她学习;信仰,助她养成理性、正当程序办案的工作习惯;信仰,助她在改革的浪潮中,丝毫不动摇。
赤胆忠心,做法律的忠诚扞卫者
从2009年到公诉处工作,钱嘉慧先后担任内勤、助理检察员、检察员。内勤琐碎的工作练就了她踏实、细心、实干的工作作风。在办案过程中,她坚持规范司法,严格按照规范流程审查起诉,严把证据关,准确认定案件事实,所办理的近百件案件均无质量问题。
2013年,她办理的徐某等十人故意伤害、聚众斗殴案,被害人父母在侦查阶段就多次反映,强烈要求变更罪名。被害人家属第一次来访时,有近十人,被害人的父亲情绪激动,扬言不改定性为故意杀人就要带领百余人围堵检察院大门。她没有丝毫怯懦,特别能理解家属的心情,她握着被害人母亲的手,平复她的情绪,接着,又拿出纸笔,耐心将家属反映的问题一一记录下来。通过补充侦查和钱嘉慧耐心细致的工作,被害人的父母理解并接受了案件认定的罪名,评价说:“检察机关办案认真负责、客观公正”,最终案件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2016年,她办理的张某某故意杀人案,是云南省涉家庭暴力刑事案件引入专家证人的首例。张某某因不堪忍受丈夫对其长达近十年的家庭暴力,在丈夫醉酒后将丈夫杀害。审查起诉阶段,根据详细的讯问结果、讯问时观察到的张某某的精神状况及其他证据,她进行针对性的退查,一是张某某的精神状况,二是涉及家庭暴力方面的证据。讯问时,她发现张某某有轻生的念头,及时对其进行心理疏导。案件起诉后,主动与专家证人沟通,学习、研究有关家庭暴力方面的知识、案例,并就专家证人出庭的程序与法官进行深入探讨。庭审中,客观展示证据,指控犯罪,同时剖析酿成悲剧的深层次原因,呼吁社会的每一成员都承担起反家庭暴力的责任。最终张某某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认罪伏法。案件的办理得到了省妇联的高度赞许,省妇联副主席马迎春代表云南2600万妇女同胞,感谢楚雄州检察机关秉公执法,在执法中体现对妇女权益的充分保护,感谢检察机关,通过办案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感谢公诉人辛勤的努力和精彩的表现,并赠送了“秉公执法、匡扶正义”八字锦旗。
无私奉献,做法律的忠诚守护者
在公诉工作岗位上,她总是踏实、勤奋、尽职尽责。面对处里案多人少的情况,她以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踏实工作、无私奉献。作为一名军嫂,丈夫无暇顾家,父母不在身边,孩子又年幼,可以说工作、家庭连轴转,但尽管如此,出差、加班,她却从不含糊,从不因家庭影响工作。“宝贝儿,对不起,今天下午妈妈不能来接你,妈妈要出差,晚上也不能回来,请子鹏阿姨来接你,晚上去她们家住,好吗?”这是她和三岁女儿的对话,也是孩子第一次自己一个人到别人家里过夜。那一天,和所有的妈妈一样,她内心忐忑不安,持续到晚上七点的庭审一结束,她马上给孩子打了电话。可谁想,这样的状况之后却成为了常态,持续了一年多,很多时候,她都只能请朋友同事帮忙照顾孩子。2012年,她参加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刚一岁多的孩子在蹒跚学步,加上超负荷工作,她被检查出患上甲亢,服药两年,她却没有请过一天假,没有提过任何要求,无怨无悔,顽强奋斗在岗位上。
这就是她,外表看起来很柔弱,但内心,却蕴含着无限的能量,她十年如一日的默默奉献,都源于对法律的信仰,源于对法律的忠诚,源于,对检察事业深深的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