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政法改革是由党中央统一部署推进的重大改革工程,是一场全方位深层次的革命,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党的十九大以来,我国全面依法治国步入新阶段。日益精准化、人性化的执法司法体系构建,愈发彰显出社会主义法治的力度与温度,全方位深层次的政法改革新格局正在形成。
近五年来,在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生动实践中,在政法改革的深入推进中,检察机关向党中央交了一份怎样的改革“答卷”?
筑牢政治忠诚,坚持权责一致
党的十九大以来,政法改革之所以能以前所未有的广度、深度、力度推进,最关键的原因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统筹谋划和统一领导。
经党中央批准,2018年12月起,最高人民检察院以上率下迅速完成新设业务机构和人员调整,新设立十个检察业务部门,确立“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法律监督新格局。随后,省市县三级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也顺利完成。全国检察机关以内设机构改革为突破口,通过系统性、整体性重构,致力于“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
制定54项任务、222项具体落实举措,每两个月专题研究解决落实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党中央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后,最高检党组把学习贯彻《意见》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力将党中央决策部署抓实。
加快构建与新型执法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相适应的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是一项基础性和具有牵引作用的重大改革举措,直接关系政法改革成效成色。近年来,检察机关是如何构建科学合理、规范有序、权责一致的执法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的?
建立捕诉一体刑事案件专业化办案机制是其中的一项重要举措,即坚持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个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统一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以此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数据显示,2019年,检察机关共退回补充侦查46.7万件,同比下降2.8%;2020年退回补充侦查26.8万余件,同比下降42.6%;2021年退回补充侦查13.1万余件,同比下降50.9%。
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有利于确保执法司法公平公正,是司法为民的重要举措。最高检认真落实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刑事诉讼法、检察官法等法律法规,修改或制定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4个办案规则,以清单形式明确检察官、检察长、检察委员会的权责范围,并要求各省级检察院完善各省检察官职权清单。
完善错案责任追究机制,有利于贯彻权责一致原则,提高办案质量和司法公信力。近年来,在党中央推动下,一批刑事错案被依法纠正。
“纠错不能止于国家赔偿,追责必须落到责任主体……”最高检党组提出明确要求后,相关部门立即组织全面排查2018年以来再审改判的刑事错案,并对其中错误关押10年以上应当追责的案件直接督办。闻令而动,各级检察机关不护短、不遮丑,运用“四种形态”对有关责任人员追责问责。
为深化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最高检党组主动带头,组织四级检察院认真填报、逐月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相关情况;建立网上填报系统,季度通报、随机抽查、以案示警,倒查司法腐败案件。2021年,检察机关共记录报告的有关事项件数是2020年的2.6倍。
领会立法本意,创新体制机制
从改革深度看,新时代政法改革已从执法司法体制改革推进至政法制度体系创新。党的十九大以来,作为执法司法活动的重要参与者之一,检察机关是如何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全力参与、跟进、融入式监督,推动与其他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的?
2018年10月,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正式从立法上确立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高检党组深刻认识到党中央决定建立这一制度的深谋远虑所在,因此,多次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到这项制度所具有的深远、重大历史和现实意义。2020年以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检察环节适用率稳定在85%以上。2021年,适用该制度办理案件一审服判率达96.5%,高出其他刑事案件22个百分点,从源头上减少了大量上诉、申诉案件。
适应刑事犯罪结构变化,在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同时,对大多数较轻犯罪、初犯偶犯等依法从宽处理、少捕慎诉慎押,有利分化犯罪、减少社会对立面。2021年11月,最高检出台《人民检察院羁押听证办法》,并正在联合最高法、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研究制定有关意见,对羁押与非羁押强制措施适用的把握、羁押强制措施的变更与解除等进行规范。最高检工作报告显示,检察机关2021年不批捕38.5万人、不起诉34.8万人,比2018年分别上升28.3%和1.5倍。
公益诉讼检察制度全面推开后,最高检党组提出“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携手有关部门共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据了解,最高检、省级检察院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直接办理跨地域、影响性较大案件110件。同时,检察机关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办案新领域,成效显着。英雄烈士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安全生产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及反垄断法制定或修订时,公益诉讼检察条款均被写入其中。记者获悉,2019年11月至2022年6月,检察机关共办理新领域案件10万余件。
针对派驻监狱检察人员相对固定、监督敏感性不强甚至被“同化”的问题,最高检开展监狱巡回检察试点,改“派驻”为“派驻+巡回”,该举措还被纳入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此外,最高检创新开展省内、跨省交叉巡回检察,既监督监管执法,更纠正驻监检察不力问题。截至2021年底,全国检察机关共开展监狱巡回检察4000余次,发现监狱执法、管理等工作中的问题3.2万余个,并对大多数问题通过提出检察建议、纠正违法意见等方式予以监督纠正。
坚持人民至上,彰显暖心公正
坚持人民至上,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历史经验之一。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党的十九大以来,检察机关坚守人民立场,在监督办案中持续落实以人民为中心,致力于维护和促进全过程人民民主。
自最高检2019年提出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后,截至2021年底,检察机关对收到的285万余件信访均在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3个月内办理情况答复率超过90%。对于群众信访,全国检察机关达成的共识是:件件回复不是关键,案结事了才是根本。在此基础上,最高检提出领导干部带头办理疑难复杂信访案件,明确基层检察院受理首次信访全部由院领导办理,对争议较大、影响较大案件以检察公开听证形式公开审查。今年,最高检部署“件件有回复”满意度调查、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申诉专项检查、信访积案清理“回头看”等活动,倒逼信访回复、答复提质增效。
人民群众更向往有温度的公正,这就要求执法司法人员深刻洞悉老百姓对公平正义的更高需求,善于讲清法理、讲透情理。为此,最高检研究制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全面推开公开听证,对有争议的拟不起诉、刑事申诉、诉讼监督、公益诉讼等案件,融依法办理、第三方评判、群众见证为一体,既解“法结”,又解“心结”。2021年,全国检察机关对10.5万件案件进行听证,是2020年的3.5倍,听证后,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率达95.6%。
司法案件中,有些隐藏深层次矛盾问题,有些则反映出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基于此,最高检党组提出,在监督办案过程中,要针对个案、类案发生的原因,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促进防范相关案件反复发生,实现治罪与治理并重。自2018年起,最高检先后围绕校园安全、司法公告送达、金融监管、窨井盖管理、虚假诉讼、网络整治、快递安全、安全生产等向有关部门发出第一至第八号检察建议,全国检察机关一体落实,均得到积极回应,推动了系统治理。
指导性案例直观地阐释司法政策、法律规定的精神和内涵,用恰当精准的笔墨展示检察环节履职情况。近五年来,在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的指引下,检察官孜孜以求,以一件件高质效案件,为人民至上、司法公正写下生动而温暖的注脚。记者了解到,2018年以来,最高检成立新一届案例指导委员会,共发布指导性案例28批、典型案例近200批,同时要求检察官办案时主动检索、参照办案。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我国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只有顺应历史潮流,能动履职,主动求变,才能与时代同行。检察机关将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以昂扬向上的奋斗姿态和维护安全稳定的实际行动,找准新坐标,加快推进检察改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