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到
每一项检察履职中
最高检党组部署加强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
意识形态工作是为国家立心、为民族立魂的工作。新时代新发展阶段,检察机关如何加强意识形态工作?5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抓好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更好地维护国家安全特别是意识形态领域安全进行专题学习研讨。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主持会议并作出工作部署。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和中央政法委有关会议精神。最高检院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在发言中一致认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检察机关既是司法机关,更是政治机关,在新时代新发展阶段必须更加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到具体检察工作中,切实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履职办案中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每一个检察院、每一位检察人都是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主体!”对于进一步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张军作出部署——
要重视、加强、切实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当前,中国大发展与世界大变局同步交织、相互激荡,又逢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叠加,经济社会发展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都在发生深刻复杂变化。尤其是进入新发展阶段,面对高质量发展对高水平法治保障的要求,检察机关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面临更严峻的考验,针对性更强,意义更加重大。要始终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决维护检察领域意识形态安全。
要勇于、善于、自觉主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勇于,就是要有政治担当,旗帜鲜明地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绝不羞羞答答、含含糊糊。善于,就是要有政治智慧,提升意识形态工作能力,深刻分析问题本质所在,把道理讲清楚,真正以理服人,用事实、证据说话。自觉主动,就是要有政治敏感性,增强意识形态风险意识,守好自己的“门”,带好自己的“人”,主动把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社情、舆情更紧密联系起来,打好舆论主动仗,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营造良好意识形态氛围。
要扎扎实实履行好法定检察职责。要始终坚持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以求极致的精神向社会提供优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产品、检察产品,助力深化意识形态工作。比如,激活沉睡的“正当防卫”条款,依法办理正当防卫案件,彰显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理念,赢得人民群众的认可,就是通过办案厚植了党执政的政治基础,为意识形态工作“拿事实说话”贡献了检察力量。
要针对性地补短板强弱项。当前,要以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做好预防、教育、查处工作,做到亡羊补牢、警钟长鸣,通过教育整顿纯洁检察队伍,为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提供坚强、可靠的队伍保障。
最高检院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机关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