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文山州麻栗坡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文山州麻栗坡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文山州麻栗坡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文山州麻栗坡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
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文山州麻栗坡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主要有以下职责:
1.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2.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5.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6.负责其他应当由麻栗坡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文山州麻栗坡县人民检察院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办公室、政治部。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扛牢政治责任,以更高站位强化检察担当。牢牢把握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政治方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更深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通过政治轮训、红色教育、党性教育等形式,教育引导检察人员以实际行动践行对党绝对忠诚。
2.聚焦社会大局,以更实举措保障民生福祉。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抓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统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理念、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更实做好诉源治理。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从严打击侵害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人身、财产权利犯罪。对各类市场主体予以同等司法保护,落实涉案企业合规审查。持续深化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更好服务创新发展。从严惩治非法集资、洗钱等金融犯罪,持续加大互联网金融犯罪惩治力度,力促追赃挽损。加强反垄断、反暴利、反不正当竞争的司法打击,支持和引导资本规范健康发展。持续加大惩治网络犯罪力度,从严惩治网络诽谤、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加强民生司法保障,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共护蓝天、碧水、净土。深化军地检察协作,坚决惩治涉军犯罪,加强军事设施保护等国防和军事领域公益诉讼,坚定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3.坚持能动履职,以更优理念强化法律监督。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不断健全监督机制、完善监督举措、提升监督能力。进一步加强与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公安机关的沟通联系,形成法律监督合力。加强监检衔接,完善配合制约机制。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更加有效防治有案不立、有罪不究、压案不查。持续抓好民法典贯彻实施,深化民事行政诉讼精准监督。常态化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探索对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行政机关履职不当行为的监督。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积极稳妥办理网络治理、金融证券、知识产权、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妇女权益保障等新领域案件。深入贯彻信访工作条例,巩固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案例为载体,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促进未成年人保护法律规定和“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再落实。
4.坚持从严治检,以更严标准锤炼过硬检察队伍。深化党的二十大、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员培训,深入学思践悟。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深化全面从严治检,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常态化开展司法顽瘴痼疾排查整治工作。深化政治与业务融合培训,积极开展素能提升活动,持续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高素质过硬检察队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7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140,387.9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481,687.91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25,000.0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633,70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153,787.91元,增长14.45%,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编报口径发生变化,2023年基础性绩效奖、年终一次性奖金、优秀公务员奖励纳入部门预算中编报,上年未纳入;二是增加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481,687.91元,其中:本年收入8,481,687.91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481,687.9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124,687.91元,增长15.29%,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编报口径发生变化,2023年基础性绩效奖、年终一次性奖金、优秀公务员奖励纳入部门预算中编报,上年未纳入;二是增加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140,387.91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481,687.91元,其中:基本支出7,821,687.9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75,587.91元,增长19.49%,增长的原因是编报口径变化,主要是:2023年基础性绩效奖、年终一次性奖金、优秀公务员奖励纳入部门预算中编报,上年未纳入;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576,000.00元本年纳入基本支出中编报,上年纳入项目支出中编报。项目支出66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0,900.00元,下降18.61%,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编报口径变化,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576,000.00元本年纳入基本支出中编报,上年纳入项目支出中编报;二是服装经费本年统一纳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编报,上年纳入本部门编报,服装经费较上年减少34,9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5,705,797.63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576,000.00元,主要用于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660,000.00元,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工作方面的开支。其中: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496,400.00元、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163,600.00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91,254.56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2,347.00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记实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68,515.09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92,509.63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264.00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开支。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00,000.00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支。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院没有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院没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院没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文山州麻栗坡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33,000.00元,较上年减少3,700.00元,下降1.1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文山州麻栗坡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文山州麻栗坡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0,000.00元,较上年减少2,800.00元,下降5.3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5次,共计接待830人次。
公务接待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文山州麻栗坡县人民检察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内控制度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把好公务接待审批和费用报销关,有效控制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文山州麻栗坡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83,000.00元,较上年减少900.00元,下降0.3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3,000.00元,较上年减少900.00元,下降0.32%。2023年无拟新增购置车辆及报废报损车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文山州麻栗坡县人民检察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内控制度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把好公务用车使用审批和相关费用报销关,有效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预算绩效目标:一是全面构建“四大检察”为主要内容的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体系,平衡发展各项法律监督职能,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促进庭审公平。高质量办理各类案件,以质量和效果并重理念引领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提升,案件比≤1:1.16,认罪认罚适用率≥95%。二是以提高检察保障水平为中心,优化检察业务管理,提升社会服务水平。强化科技装备,加强检察业务装备建设,全面提升检察保障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建立健全以检察保障信息系统为重点的智慧检察保障体系,促进检察业务管理规范化,提升办案质效,通过高效网上办案,降低司法办案成本,缩短案件办理周期,为人民群众参与法律监督提供便利条件,公诉案件审结率≥95%,群众来信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95%。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管理方面的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文山州麻栗坡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12,647.7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747.78元,增长0.5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晋级晋档后公务交通补贴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文山州麻栗坡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16,082,365.59元,其中,流动资产224,240.00元,固定资产15,858,124.5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31,783.3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46,065.1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527项,账面原值1,319,25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