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昆明铁路运输检察分院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昆明铁路运输检察分院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昆明铁路运输检察分院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附件2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昆明铁路运输检察分院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昆明铁路运输分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通过行使检察权,追诉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其主要职责是:(1)承办受理、接待报案、控告和举报,接受犯罪人的自首;受理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撤销案件及其他处理决定的申诉;受理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受理人民检察院负有赔偿义务的刑事赔偿案件等工作。(2)承办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逮捕,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提请延长羁押期限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延长,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等工作。(3)承办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移送起诉或不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不起诉,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等工作。(4)承办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活动进行监督,对刑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等行事执行活动进行全面监督,对监外执行的罪犯又犯罪案件进行审查批捕、起诉等工作。(5)承办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依法提出抗诉等工作。(6)承办对有关案件的现场进行勘验,收集、固定和提取与案件有关的痕迹物证并进行科学鉴定,对有关业务部门办理案件中的涉及技术性问题的证据进行审查或鉴定等工作,参与推进检察智能化建设等工作。(7)承办受理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检察人员利用职权进行违法办案、越权办案、吃请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和控告,并进行查处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检务管理部、政治部、案件管理部、刑事检察部、控告申诉部、纪检监察室、司法警察支队、法律政策研究室。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昆明铁路运输分院(机关)
2.昆明铁路运输检察院
3.开远铁路运输检察院
(三)重点工作概述
在省检察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及高检院、省检察院部署,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积极拓展检察职能,助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围绕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决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决胜脱贫攻坚战,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服务“六稳”“六保”,努力向社会提供更多更实的检察产品。
二是深化平安法治建设,维护铁路安全和社会稳定。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少捕、慎诉、慎押”等司法理念,扎实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加强案件办理,依法惩治刑事犯罪,深入开展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案件办理实现新突破,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六清”行动,深挖根治破网打伞,扎实推进铁路领域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切实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积极解决群众诉求,努力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强化法治宣传,努力推动法治建设,积极开展未成年检察工作,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三是补短板强弱项,强化检察监督体系和监督能力建设。立足铁检工作实际,以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做好行政检察工作、做实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为目标,着力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拓展监督领域和范围,消除“两项监督”空白,强化证据标准拓宽适用范围,全面推进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切实发挥检察官主导作用,整体把控和降低“案–件比”,主动调查积极监督,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工作实现“零”突破,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的作用,既监督人民法院司法公正,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落实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推动司法责任制落实,深化司法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广泛摸排案件线索,积极拓展公益诉讼检察办案领域,学好用好案例,积极打造精品案例。
四是压实主体责任,全面推动“四个铁一般”检察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工作,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清单,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五是坚持“严”的主基调,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以服务和保障云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3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8人,其中:行政编制98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8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8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8人。
车辆编制23辆,实有车辆2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215.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088.03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123.03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721.61万元,减幅21.6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昆明铁路运输分院机关2022年安排的司法业务装备经费较上年大幅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088.0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114.5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973.49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114.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848.64万元,减幅23.2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昆明铁路运输分院机关2022年安排的司法业务装备经费较上年大幅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215.0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114.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63.8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16万元,增幅0.84%,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人民警察加班补贴专项经费纳入基本支出预算,2021年此项经费列在项目支出预算中;二是人员增加、人员调职调级导致工资福利支出预算较上年增长。项目支出2,050.6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839.29万元,减幅65.18%,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包含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昆明铁路运输分院机关、开远铁路运输检察院办案用房及专业技术用房购置及建设经费,2022年上述项目已实施完毕,2022年不再安排;二是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昆明铁路运输分院机关2022年安排的司法业务装备经费较上年大幅减少,故我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较上年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1,625.8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5.80万元,主要用于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昆明铁路运输分院机关的国有资产成本性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36.88万元,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工作方面的开支。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1,992.25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工作方面的开支。其中:164.40万元为铁路运输检察机关两级三院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支出;6.61万元为铁路运输检察机关两级三院服装经费支出;1,175.40万元为铁路运输检察机关两级三院办案业务装备及办案业务经费支出;645.84万元为我部门下属单位昆明铁路运输检察院大中型维修改造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51万元,主要用于铁路运输检察机关两级三院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1.94万元,主要用于铁路运输检察机关两级三院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35万元,主要用于铁路运输检察机关两级三院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95.81万元,主要用于铁路运输检察机关两级三院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53.58万元,主要用于铁路运输检察机关两级三院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56万元,主要用于铁路运输检察机关两级三院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医疗方面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31.00万元,主要用于铁路运输检察机关两级三院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3个,采购预算总额1,472.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0.6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51.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880.84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昆明铁路运输检察分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3.06万元,较上年增加12.78万元,增长18.1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昆明铁路运输检察分院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减少0.00万元,减幅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根据省政府外事办的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因公出国(境)计划由省检察院统一申报,因公出国(境)费预算统一在省检察院进行编报。
(二)公务接待费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昆明铁路运输检察分院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7.81万元,较上年减少0.21万元,下降2.6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0次,共计接待710人次。
减少原因是我部门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在上年预算基础上适当压缩公务接待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昆明铁路运输检察分院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5.25万元,较上年增加12.99万元,增长20.8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2.00万元,较上年增加12.00万元,增长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3.25万元,较上年增加0.99万元,增长1.59%。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3辆。
增加原因一是我部门下属单位开远铁路运输检察院2021年报废处置了1辆执法执勤用车,为保证办案需要,在编制数内新购置1辆执法执勤用车,新增公务用车购置费12.00万元;二是我部门下属单位昆明铁路运输检察院年初预算核定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75万元,比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11万元增加6.64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执法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优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法律监督格局,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完善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体系、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为主线,加强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本能力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动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一是服务高质量发展更加精准。检察工作深度融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检察产品引领法治进步、促进社会治理、服务经济发展作用凸显,检察公信力明显提升。二是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各项法律监督职能全面协调充分履行,检察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显着提升。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发展完善。法律监督体系、检察组织体系、检察理论体系更加成熟定型,检察领导体制、职权配置和运行机制更加科学。
(二)聘用制书记员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项目的实施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在用人额度内研究核定预算年度聘用制书记员需求量,及时核实预算年度核定的聘用制书记员在职情况,确保聘用制书记员到位率100%。根据《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及时足额聘用制书记员工资,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兑现足额率100%,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兑现及时率100%。提高聘用制书记员管理科学化水平,完善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职业保障等制度,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评定等次,对已聘用制书记员开展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合格率95%,规范本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工作,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聘用制书记员队伍,有效服务保障司法办案。
(三)服装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本着实事求是,勤俭节约的原则,根据服装的相关管理规定,做好统计上报,完成基础数据采集,省院服装库存积压率不高于5%。及时上报服装采购计划,完成招标文件的准备工作,实行公开招标,检察服装公开招标采购率为100%。高质量,高效完成年度服装采购计划,服装采购计划吻合率达99%。紧紧围绕控制服装价格,合理控制采购成本,实际服装采购成本控制率不高于10%,实际服装采购价格与高检院规定价格接近比率达到98%。做好服装制作、及时发放服装,配发制服及时性90%以上,服装的发放后的跟踪问效,保证服装质量,保证人民检察院统一着装,维护国家的法治尊严。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昆明铁路运输检察分院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06.6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7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铁路运输检察机关两级三院正常运转的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昆明铁路运输检察分院部门资产总额19,766.1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955.23万元,固定资产2,266.3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4,649.26万元,无形资产1,864.26万元,其他资产31.11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47.0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78.2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5.96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15.96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4万元;资产使用收入26万元,其中出租资产10,000平方米(10,000平方米为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昆明铁路运输分院机关的土地,以土地的形式出租),资产出租收入26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