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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为民篇】保障群众权益
        时间:2022-10-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食品中是否添加有毒有害物质、保健药品是否合格正规、辛苦一年工资是否能及时拿到……这些看似不起眼的“小事”,都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

        党的十八大以来,检察机关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用心用情办好为民实事:切实守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守护好老年人的“钱袋子”;推进“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筑起保护未成年人成长的“防火墙”;开展民事支持起诉,为弱势群体依法维权“撑腰”;救助生活陷入困境的受害方,能动司法暖基层……

        检察机关将继续以检察履职纾解群众急难愁盼,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打击养老诈骗:共护幸福晚年

        守好“钱袋子”

        老人安则家庭安,家庭安则社会安。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坚持依法能动履职,严厉打击侵害老年人权益的各类犯罪行为,与相关部门共同健全老年人法律维权机制,严惩欺老虐老骗老案件,以“检察蓝”倾力守护“夕阳红”。

        部署

        今年4月,平安中国建设协调小组牵头部署为期半年的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专项行动部署会后,最高人民检察院迅速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督导全国检察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相关工作;印发全国检察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作出重点部署。

        5月23日,最高检召开工作推进会,要求检察机关要以办案为中心,迅速形成对养老诈骗的严厉惩治态势。

        落实

        各地检察机关迅速成立专门领导机构或工作专班,并结合地方实际制订细化方案,确保专项活动顺利推进。

        北京、湖北、江苏、福建、陕西等多地检察机关要求把专项行动期间的所有涉养老诈骗案件纳入台账管理,实行一案一台账、一案一督导、一案一攻坚。

        辽宁、吉林、浙江、广西等多地检察机关注重加强侦检协作,形成打击犯罪合力。

        河北、内蒙古、安徽等省(自治区)检察院要求分管院领导带队深入各地就专项行动进行调研、督导。

        各地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地域优势,通过“线上+线下”联动配合,积极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持续推出动漫、视频等普法宣传作品,还通过组织干警进社区进广场进公园宣讲法律政策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持续深入人心。

        各地检察机关还紧盯涉养老领域社会治理突出问题,推进溯源治理。

        成效

        6月17日,最高检公开发布6起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揭示了当前投资养老产业、销售收藏品、老年医疗等养老领域的诈骗陷阱。

        9月23日,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总结会召开。全国共立案侦办养老诈骗刑事案件4109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6万余人,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得到有力打击遏制。各地各有关部门共排查发现涉诈问题隐患23169个,已整治完成22398个,整治率为96.7%,养老领域涉诈乱象得到有效整治。全社会反诈防诈意识明显增强,“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良好态势初步形成。

        未检保护:让孩子更好成长

        筑牢“防火墙”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和决策部署,对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制度、提升未成年人保护的工作成效提出明确要求。

        守护孩子们健康成长,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回应时代之需、人心所向,最高人民检察院设立了第九检察厅(未成年人检察厅),并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自上而下设立未成年人检察部门,由专人专门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关键词一:综合司法保护

        为强化对未成年人的综合司法保护,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于2021年在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推开,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由未检部门或未检办案组统一行使,未成年人“四大检察”综合司法保护格局初步形成。

        各地检察机关在履职办案中注重发现案件背后存在的家庭、社会等诸多问题,通过检察建议、公益诉讼、情况通报、联合督导、健全机制等多种方式,积极推动源头治理和标本兼治。

        检察机关还扎实推进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工作,推动全国3.9万余名检察官在7.7万余所中小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面向中小学生广泛开展法治教育和自护教育,协助学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关键词二:双向保护

        检察机关遵循司法规律,加强双向保护。

        一方面,对涉罪的未成年人,其中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的,坚持少捕慎诉慎押。今年1月至9月,未成年人犯罪不捕率已达到66.6%、不诉率57.6%、附条件不起诉率36.6%,这三个数字较2018年同期分别上升了约32.2、34.4和24.3个百分点,很好地体现了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同时,对未成年人严重犯罪管束到位,依法惩治不纵容。2018年至今年9月,一共起诉了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17万余人。

        另一方面,切实维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出台专门救助意见,联合公安机关建立了1600多个“一站式”办案区,防止在办案中给被侵害的未成年人造成“二次伤害”。

        关键词三:六大保护

        2021年6月1日起,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确立了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新格局。检察机关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促进这“六大保护”形成“化学反应”,努力实现“1+5>6”的更好效果。2018年最高检向教育部发出“一号检察建议”后,各级检察机关会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携手持续抓好落实。今年1月至9月,检察机关起诉校园暴力和欺凌犯罪案件比2018年同期下降了85.1%。

        支持起诉:为弱势群体“撑腰”

        办案故事

        解决群众揪心事

        “近3年来,我们跑了多个部门,前后跑了十几趟,问题都没得到解决,今天总算拿到了这笔钱!”9月26日上午,在河南省嵩县检察院检察官的见证下,9名农民工拿到了被拖欠近3年的2万余元工资。拿到钱后,老张激动不已。

        2020年6月,老张和8名工友受雇于某路桥公司在高速路上安装隔离栏。工程结束后,老张仅拿到部分工资,余下的6000余元路桥公司拒不支付。经商议,老张和8位工友决定通过诉讼途径讨要余下的2万余元。

        今年5月5日,老张向嵩县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及时约谈包工头,调查核实工程的总包方和发包方相关情况。检察官还走访了另外8名工友,并在劳动监察部门查阅相关维权记录。在确认案件属实后,嵩县检察院向嵩县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

        立案后,检察官及时就案件证据、法律适用、被告给付能力,与法官进行了深入沟通,积极争取嵩县法院支持配合,最大限度畅通办案流程,缩短诉讼周期。

        5月17日,嵩县法院判决老张一方胜诉。没想到,判决生效后,被告却一直拒不履行。无奈之下,老张和工友们再次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办案检察官受邀与法官多次对被告进行释法说理,最终在法院与检察院的共同努力下,被告终于同意一次性结清欠款。

        能动履职

        “嵩县检察院办理的这起案例具有一定的典型性,也是我省开展民事支持起诉专项活动的一个缩影。”河南省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副主任冯海宽介绍,民事支持起诉案件普遍标的不大,但因为当事人缺乏法律知识,不敢或不会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小事便成了他们的揪心事、烦心事。为此,今年4月以来,河南省检察院在全省组织开展了民事支持起诉专项活动。

        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河南省三级检察院积极能动履职,在实践中探索出不少可复制的工作机制或经验做法,有效提升了办案质效。

        “开展支持起诉工作是检察机关能动履行法定职责,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更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的要求。”冯海宽介绍,截至目前,河南省检察机关共办理支持起诉民事案件500余件,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司法救助:纾民困解民忧

        办案故事

        感受司法温情

        “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我们娘仨无依无靠,没想到孩子出事后,你们能亲自上门给我们解决困难,这些钱对我们来说太宝贵了!”于某眼含热泪,握着山东省海阳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战建英的手激动地说。这是近日海阳市检察院入村发放司法救助金时发生的一幕。

        今年6月,海阳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在办理一起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时,发现被害人王某家庭生活困难、家庭成员情况特殊,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遂将此线索移交给第五检察部。经向院领导请示汇报后,办案检察官随即开展国家司法救助线索的核查工作。

        走访调查

        办案检察官首先联系当地派出所,找到王某案的办案民警,在其引领下来到村委会和王某家中了解情况。经实地查看和当面交流了解到:王某今年16岁,患有中度精神发育迟滞,无法与人正常交流,生活起居都需要人照顾,无劳动能力;姐姐为三级智力残疾,亦无劳动能力;父亲两年前去世后,家庭重担都落在了母亲于某身上,她一边要照顾两个患病的孩子,一边要维持基本生活,只能靠低保度日。

        掌握上述情况后,办案检察官立即启动对王某的救助程序,帮助准备生活困难、精神障碍等证明材料,提交党组会讨论研究,向市委政法委汇报审批,协调解决救助款项……最终在1个月内帮助被害人落实了司法救助金。

        主动救助

        救助金发放至今,办案检察官仍不时与王某所在村委会沟通联系,跟踪了解王某及其家庭的生活现状,做到“一次救助、长期关怀”。

        司法救助是“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党和政府关爱”的民心工程。近年来,海阳市检察院将司法救助工作融入乡村振兴工程,按照“线索挖掘、调查核实、报请审批、发放救助、跟踪回访”五步工作法,精准把握国家司法救助原则、对象、方式、标准、程序,在“应救尽救”的同时,做到依法依规救助,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温情。

        (来源:转自最高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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