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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预算公开
        时间:2022-02-09

        曲靖市马龙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马龙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曲靖市马龙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附件2

         

        曲靖市马龙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曲靖市马龙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1.对马龙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马龙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接受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及中共马龙区委的领导。

        2.对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决定是否逮捕、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举报、控告、申诉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二)机构设置情况

        曲靖市马龙县人民检察院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着力推进法治马龙建设。把检察工作融入马龙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环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检察工作创新创优发展。密切关注经济领域犯罪新动向,突出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突出打击合同诈骗、职务侵占等犯罪,促进形成公平有序市场环境;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落实产权保护法治化要求,平等保护和支持各种所有制企业共同发展。

        二是着力促进严格公正司法。全面强化诉讼监督,着力解决执法司法突出问题,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切实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依法保障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合法权利。加强对社会困难群体和特殊人群的司法保护和救助。拓展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渠道,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依法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自觉接受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在诉讼中的制约,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积极拓宽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范围和方式,不断健全检察权运行机制。

        三是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巩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强化检察职业道德教育,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赖的高素质检察队伍。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化大规模教育培训,大力提高检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认真落实从严治检方针,积极推进法治型党组织建设,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检察氛围。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27,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97.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20.61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77.08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8.87万元,增长7%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按照财政全预算要求,将单位自有资金支出纳入年初预算,因此较上年有所增幅。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20.6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20.6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20.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8.21万元减幅4%,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我单位退休一人,调出一人,本年度人员经费相应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97.6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20.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7.7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51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我单位退休一人,调出一人,本年度人员经费相应减少项目支出102.8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7万元增幅12%,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中央转移支付资金较去年有所增加;二是聘用制书记员编制增加1个,对应增加1人劳务费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467.6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106.28万元,主要用于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侦察监督、公诉、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4.3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1.0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9.1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干警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7.2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4.0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干警住房公积金开支。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采购预算总额53.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3.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马龙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3.84万元,较上年增加5.64万元,增长30.9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曲靖市马龙县人民检察院2022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曲靖市马龙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9.00万元,较上年减少1.00万元,下降1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11次,共计接待1425人次。

        减少原因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不断对公务接待费进行压缩。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曲靖市马龙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4.84万元,较上年增加6.64万元,增长80.9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84万元,较上年增加6.64万元,增长80.98%。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原因一是车辆管理员反映其中4辆车车况太差,需要进行大修;二是预存公车加油卡中余额将尽,2022年需要充值油卡。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马龙检察院2022年无重点项目,2022年总体绩效目标如下:

        1.全面构建“四大检察”为主要内容的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体系,平衡发展各项法律监督职能,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促进庭审公平。严厉打击犯罪,突出打击黑恶势力;高质量办理各类案件,以质量和效果并重理念引领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提升。具体目标为:刑事案件出庭率≥95%;刑事案件公诉程序合法率=100%;刑事案件超期办案数=0件;检察工作报告人代会通过率=100%。

        2.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建设过硬检察队伍,完善专业培训机制,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分层分类开展技能培训,完善检察人员专业能力专业素养提升体系,提高培训对象综合能力,有效提升检察官办案质量意识、效率意识和责任意识;科学设置检察保障机制,按时发放法警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和聘用制书记员补助,充实专业力量,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深化后勤服务改革,最大限度提高服务保障效能,最大限度满足干警合理需求。具体目标为:组织专项培训人数≥60人次;业务部门对司法警察配合工作情况的满意率=100%。

        3.积极参与和创新社会治理,提升社会影响力。提高司法公信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积极办理公益性诉讼案件,全市公益诉讼案件立案数≥12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确保司法救助经费兑现达100%,提升社会影响力;深入推进阳光司法,规范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逐步提高人民监督员监督覆盖面,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每年特约检察员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100%;及时处理来信来访案件,群众来信答复及时率=100%,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结余结转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时才能下达,造成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三是资金已下达,因涉及政府采购等原因暂时无法拨付的资金,形成结余结转。

        公共安全(类)检察(款)指人民检察院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

        1、行政运行(项):反映人民检察院的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人民检察院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机关服务(项):反映人民检察院提供后勤服务的机关服务中心支出。

        4、“两房”建设(项):反映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附属设施的建设和修缮支出。

        5、事业运行(项):反映人民检察院下属事业单位(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检察监督(项):反映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侦察监督、公诉、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7、其他检察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民检察院方面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马龙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5.4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8万元减幅2%,主要原因分析主要为按照厉行节约相关要求对机关运行经费进行压缩。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曲靖市马龙县人民检察院部门资产总额1163.1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8.26万元,固定资产971.6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03.23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3.0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1.73万元,固定资产增加27.74万元,无形资产增加2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曲靖市马龙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预算公开表格.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