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五届人大四次
会议文件(十七)
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2月3日在曲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上
曲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卫国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支持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稳步发展。
一、聚焦全面小康目标,主动服务“六稳”“六保”
依法履职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在做好自身防疫的同时,坚决打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起诉涉疫刑事犯罪32人,依法快速办理了会泽张卫平故意杀人、宣威崔同汝妨害公务等涉疫刑事案件。加强疫情源头防控,办理防疫物资监管、医疗废弃物处置、野生动物保护等公益诉讼案件93件,促进6个县市区集中规范处置废弃口罩,督促宣威等地规范野生动物人工驯养繁殖管理。
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惩危害营商环境的违法犯罪,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97人。对涉案民营企业负责人慎捕、慎诉,避免引发或加剧企业经营风险。监督公安机关对沾益区恒威矿业有限公司非法采矿案进行撤案处理。在办理马龙马玉学逃税案中,考虑其主动归案,配合调查,依法决定不批捕,促其企业顺利复工复产。组织送法进企业,举行“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等活动,促进企业守法合规经营。
持续发力助推生态文明建设。坚持把绿色发展理念融入检察工作,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29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312件。参与办理高检院直接立办的第一起公益诉讼案件“万峰湖专案”,促成当地政府集中整治。跨区域合作“共抓大保护”,与相邻的贵州、广西4个州市县检察院建立联动保护机制,共筑辖区内长江、珠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屏障。
立足职能护航脱贫攻坚事业。严惩侵吞扶贫资金等职务犯罪,起诉扶贫领域职务犯罪8人。加强扶贫领域涉案财物快速返还工作,在办理陆良左鸭付等人挪用资金案中,将权属明确的涉案款60万元依法快速返还村委会用于脱贫攻坚。向因案致贫返贫的90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95万元。与人社部门共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机制,支持起诉或和解652件,助力农民工讨薪530万元。
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
发挥刑检职能促进平安建设。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全力维护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批捕各类刑事犯罪3593人,起诉6507人。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全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80.78%,该类案件上诉率9.18%,较其他案件上诉率低10个百分点。办案中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依法不捕、不诉1891人,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对116人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全市统筹办案力量办理涉黑恶案件,起诉1011人,成功起诉了曲靖近年来最大的黑社会性质组织93名被告人,包括组织领导者张鉴在内的90余名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80名被告人签订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取得诉判一致的较好效果。
强化行政检察促进依法行政。受理各类行政监督案件202件。进一步深化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督促行政机关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办理的罗平胡胜和等人非法占用耕地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督促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取得较好效果,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
推进公益诉讼保护公共利益。深化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58件,对法律明确赋权领域之外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公益损害问题,摸排文物保护、安全生产等案件线索158件。落实军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协作意见,办理的某涉军公益诉讼案件,督促拆除影响军事装备性能的相邻建筑,当地政府以此为契机成立了军事设施保护委员会,建立了长效机制。
发挥检察建议综合治理作用。对案件反映出的倾向性、趋势性问题及行政监管、社会治理中的漏洞,发出检察建议1233件。督促落实高检院检察建议,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与教育部门联合督导中小学校、幼儿园51次,促平安校园建设。推动“三号检察建议”落地,与市金融办、银保监分局、人行建立工作机制,设立联络办公室,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以落实“四号检察建议”为抓手,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等民生安全问题治理,与9个相关部门联动,推动窨井盖综合治理,消除公共安全隐患。
做实法治宣传提升普法实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线上+线下”全方位开展法治宣传,开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宣讲《民法典》40余次;全面推进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56人受聘于196所学校常态授课,并逐步向偏远山村学校推进,市检察院被高检院表彰为“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表现突出单位。打造“两微一端”等普法阵地,发布各类案例1122个开展以案释法。
三、坚持“守初心、担使命”,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深度融合民事检察与保障民生。受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1778件,突出打击虚假诉讼和民生领域民事诉讼监督。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31件,有效监督民间借贷、离婚诉讼等领域的虚假诉讼。加强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保护,支持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起诉154件。
助力定分止争解民忧。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群众来信件件回复,用好12309检察服务中心,采取检察长接访、联合接访、公开听证、公开答复等方式,办理群众来信1442件,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100%,努力把纠纷化解在基层,检察信访总量同比下降20%。扎实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与政府职能部门共商,妥善化解社会保险、企业改制等领域涉众型、群体性行政争议案件24件。在戚跃聪等239人申请监督案中,企业因改制欠缴职工社会保险2000余万元,经案件办理,促使新入股企业缴纳医疗保险,解决职工看病问题,促成了双方和解。
全力构建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格局。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对涉轻微犯罪未成年人少捕、慎诉、少监禁,附条件不起诉86人,同比上升79.17%。继续打造未检“杜鹃花”品牌,与15个单位签订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合作框架协议,与军分区建立驻曲部队军人家庭未成年子女司法保护工作机制;建成宣威虹桥街道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麒麟、会泽未检“一站式”询问救助办案区;发起成立涉检困境未成年人关爱基金,对13名未成年被害人给予救助。
落实“四个最严”守护人民群众食药安全。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8人;办理食药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80件。落实“处罚到人”,在办理许红仙等人在豆芽生产中使用有毒有害添加剂,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系列案件中,在提起公诉的同时对被告人提出从业禁止建议,并提起公益诉讼,进行惩罚性赔偿,加大违法者违法成本。
四、加强管理、监督、制约,持续提升司法办案质效
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依法对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行使侦查权,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涉嫌职务犯罪7人。全面完成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检察工作,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162件,纠正漏捕、漏诉77人,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89件次。加强审判活动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3件,法院已改判、发回重审10件。与法院共同破解执行难问题,起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11人。“派驻+巡回”结合监督刑事执行工作,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33人。
建立落实科学管理机制。落实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检察官业绩考评,确定79类业务指标、160项质量指标、106项效率指标、46项效果指标,建立以办案质量、效率、效果为内容的业绩评价指标体系。深化落实“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督导检察官把工作做到极致,避免程序空转。常态化开展数据分析研判,依托案管大数据月通报、季会商,助力科学决策。
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全面推进以案件信息公开为核心的检务公开,发布各类案件信息、法律文书14842件,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办案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全面推开公开听证工作,检察长带头主持,举行公开听证157次,覆盖四大检察各项业务,有效化解纠纷、增强案件办理透明度。充分运用公开宣告送达制度,公开宣告送达各类法律文书54件,提升权威性和实效性。
自觉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向人大报告工作、政协通报情况28次,邀请代表委员参与重大活动、检察开放日、庭审观摩、公开听证等253人次。认真办理代表委员建议提案,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对公益诉讼重点建议办理情况的视察,办理结果测评为优秀;办理了《关于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推动我市地方性法规实施的建议》,针对市人大常委会发布的四部地方性法规,开展专项行动,立办涉法规的公益诉讼案件133件。
五、对标新时代新要求,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采取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万名党员进党校”、举办专题研讨班等形式,持之以恒强化政治理论武装。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两级院向当地党委报告重大事项、重要案件39次。抓实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结合日常督察、谈心谈话、列席下级院党组民主生活会、系统内巡察等,综合分析政治生态状况。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强化“党建+业务”模式解决两张皮问题。抓牢意识形态工作,健全舆情风险防控机制,对重大敏感案事件做好“三同步”,促进构建良好舆论生态。
坚持“严”的主基调从严治检。抓实党风廉政建设,运用“四种形态”强化监督,开展任前廉政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教育干警知敬畏、守底线。扎实开展“庸懒散乱”专项整治,针对会风会纪、财务不规范、档案管理等基础问题立行立改,开展财务专项检查,抓实内控制度落地,制定党组班子成员联系干警交心谈心制度,促进人、财、物、案管理规范。深化落实“三个规定”,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46件。
固强补弱提升专业素质。抓实教育培训,通过专题学习、集中培训、领导上讲台等方式,组织全员培训、岗位练兵、补差训练2533人次。匠心打造精品案例,11个重大疑难有影响案件被高检院、省检察院列为优秀案例、典型案例。加强人才建设,6人入选全国、全省检察工作人才库,15人入选省级检察师资库。
强化基层基础建设。以智能提效能,运用远程提讯系统开展提讯425场次,利用无人机等科技手段助力公益诉讼调查取证,以电子示证系统辅助出庭提高庭审质量。加强基层院班子建设,对9个县级院领导班子履职情况开展专项调研,市院选派4名青年骨干到县级院挂职。坚持人财物向县级院倾斜,为县级院争取动态政法专项编制5个,争取经费750余万元重点解决县级院基础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经费困难。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践行党的宗旨,回应人民关切,深化“落实”,坚持“稳进”,持续“提升”,26个集体、25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麒麟区检察院第三次被表彰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连续三年有干警获评云南十大法治新闻人物,市检察院被中央政法委表彰为第二届四个一百优秀政法新媒体评选先进单位,曲靖检察官方新浪微博被中央政法委表彰为全国100个优秀政法微博账号,市检察院被高检院表彰为全国检察机关检务保障工作表现突出集体,两级检察院均被检察日报社表彰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省检察院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市政府、政协以及各位代表、委员大力支持,监察委、公安和法院的配合与制约,在此,我谨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清醒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还存在问题和不足:贯彻新发展理念,为推动曲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检察保障方面还有差距;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还有不足,民事、行政检察等业务薄弱环节还需进一步补强;增强检察监督刚性、提升整体监督水平上需进一步强化;有效破解基层院建设突出问题方面还需进一步努力,检察官专业素质离新时代新要求还有差距。上述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有效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实施开局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对标新目标新定位,开好局、谋新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领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科学谋划“十四五”时期曲靖检察工作,补短板、强弱项、固优势,抓实基层检察院、基础工作、基本能力建设,锻造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检察铁军,更好服务保障曲靖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推动曲靖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立足职能推动提升平安曲靖建设法治化水平。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切实履行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注重提升质量、强化效果,进一步提高确定刑量刑建议适用率和采纳率。突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重点,常态化开展民事虚假诉讼监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切实做好办案的“后半篇文章”,抓实案例工作,以案释法、引领社会,促进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有力履职服务曲靖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检察保障。加大惩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犯罪力度,严格把握涉企刑事案件入罪标准,审慎适用强制措施,维护良好营商环境。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依法严惩侵害“三农”犯罪。把公益诉讼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新的着力点,加强生物多样性、食药安全、个人信息、大数据安全等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突出惩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跨区域协作。
三、强化为民担当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实检察为民实事。精准治理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深入打击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突出违法犯罪。抓实群众身边“小案”办理,用心用情办好群众信访案件。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依法监督涉及未成年人的诉讼活动、重新犯罪预防工作。把民法典平等、自愿、权利保障等立法精神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统筹考虑刑事、民事、行政法律相关规定,综合运用检察职能,实现司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务实推动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坚持理念先行,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检察理念深化、变革,转化为推动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生动实践。强化监督办案,推进建设规范高效的制约监督体系,抓住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司法不公的突出问题加大制约监督。优化科学管理,推动“案-件比”、检察人员业绩考评等检察改革运行机制真正发挥作用,进一步解放检察“生产力”。提升能力素质,持续强化政治轮训、业务培训,提升检察人员觉悟和担当。狠抓队伍建设,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抓手,促进检察人员讲政治、守纪律、正作风。夯实基层基础,精力向基层集中、力量向基层凝聚、政策向基层倾斜,推动基层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各位代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描绘了未来发展的宏伟蓝图,形势催人奋进。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建党一百周年交上出色的检察答卷,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贡献曲靖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