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29日,院机关第二党支部召开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会议由支部书记吴云峰同志主持,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立,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涛洪,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郑纲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会议。
会上吴云峰同志带领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汇报了组织生活会准备情况、代表支部作了对照检查;
支部班子成员和全体党员同志逐一进行自我批评,并听取了批评意见。在自我批评中,每个党员不仅查找了不足,还总结了问题产生的原因以及今后努力的方向。
在互相批评阶段,大家既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对方存在的问题要害,又站在同志的角度提出了善意的改进意见,体现出同志间教育帮助的温情。
会议要求,全体党员要把此次组织生活会作为新开端、新起点,思想不松懈、标准不降低、力度不减弱、以更加认真的态度、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务实的举措,进一步加强学习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凝聚从严治党新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牢记检察使命担当,不断提升检察工作质效,以优异的工作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与会党员纷纷表示,此次组织生活会起到了解决问题、提高认识、团结进步的良好效果,接下来将对照查摆问题,认真梳理总结,做到即知即改,切实把组织生活会的成效转为干事创业的动力,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勇于担当的精神,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向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