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提升新时代侦查监督与检警协作效能。3月25日,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检察院、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共同举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仪式暨2022年第一次联席会议。
晋宁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马龙,晋宁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云兵,晋宁区公安分局政委刘洪涛出席揭牌仪式。区委政法委、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分管领导,区检察院刑检部门检察官及助理,区公安分局各业务大队负责人、昆阳派出所及晋城派出所案侦中队长、法制大队干警参加揭牌仪式。检察长李云兵与政委刘洪涛共同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随后,召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第一次联席会议。
会上,刘洪涛政委、李云兵检察长分别结合公安、检察职能职责,对做好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作了发言。双方一致认为侦查监督与协作办公室的成立是落实及提升检警协作的重要平台,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正确理解监督与配合的关系,正视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深化司法理念,同心同德,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同心同向,共同推动提升区检察院监督能力和区公安分局执法规范化水平,保障刑事案件办理质效。
区委政法委马龙书记在讲话中强调,公安、检察干警要深刻领会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的重大意义,要做到“参与不干预、引导不主导、监督不失职”,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规范履职。 依法规范开展侦查监督工作和侦查活动,明确职责分工,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二是要做到合心、合力、合拍。围绕构建“大控方”格局,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三是要重落实促实效。以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办公室为契机,提升监督效能,强化为民意识,提升案件质量,促进诉讼效率。
最后,与会人员就如何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落实落细进行了交流和探讨。下一步,区检察院与区公安分局将进一步研究细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办法》,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全力提升执法办案质量,做到在监督中协作,在协作中监督,努力为平安晋宁、法治晋宁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