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为营造廉洁祥和的节日氛围,继续深化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增强检察人员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有效杜绝“节日病”问题发生,增强廉政教育、警示教育的时效性和针对性,2021年2月9日下午,晋宁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春节前廉政教育警示大会,全体检察人员(含合同制书记员、法警)参加了会议,驻院纪检监察组列席了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晋宁区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以及全省检察人员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通报,并对节日期间的相关纪律作了要求。
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李云兵同志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对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值班值守、公车管理、保密、安保维稳等工作进行了安排:
一是要以省院通报的九起检察人员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为教训。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报告,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坚定理想信念,切实筑牢抵制不良风气的思想根基。
二是深刻认识到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春节期间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规矩意识和防控意识,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倡导就地过节,确保各项防控工作落实落细。
三是要严格落实相关廉洁纪律要求。全体干警要绷紧节日“廉政弦”,既要管好自己,又要严格要求教育、约束家属,处处讲廉洁,过一个祥和而清廉的节日,自觉维护检察机关良好形象。
四是要严格春节期间值班带班制度。带班值班人员严格交接班,认真做好值班记录。要保持通讯畅通,值班人员对出现的紧急情况、重大信息要在第一时间向带班领导汇报。假期如有特殊情况要驾车外出的干警,一定要安全文明行车,严禁酒驾。
五是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应急措施。全体干警要增强保密意识及风险意识,在放假前对案卷安全、用水用电安全做一次隐患排查,对苗头隐患预防在先,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整改,确保安全过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