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30日,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毕春华,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黎,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雷珺,第六检察部副主任王虹一行四人到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管理委员会就昆明市人民检察院与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管理委员会国家级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相关合作事宜进行座谈。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管理委员会国家级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李河流、司法局局长张静梅接待并参与座谈。
会上,管委会主任李河流首先就自贸区(经开区)昆明片区的招商引资政策、企业入驻情况以及发展现状做出了介绍,提出昆明片区将充分发挥国家级昆明经开区“小机构、大服务”的体制优势,积极推进昆明片区建设工作,为完成国家试点任务、省级试点任务,迫切希望在自贸区内建立法院、检察院以及更多机构协调联动的法律创新机制。最后,管委会主任李河流希望我院能够提供设立派出“检察室”的工作思路、职能定位以及相关合作事宜。在此基础上进行深入的合作,携手共同形成在全国可供推广、可供复制的经验。
司法局局长张静梅介绍,通过与市检察院、市中级法院的合作,有望在昆明国际商事仲裁服务中心营造的良好氛围下进一步提升自贸区的营商环境。
毕春华副检察长表示昆明市检察机关非常支持在自贸区昆明片区开展检察工作,可以在搭建合作协议的框架下,共同协商、细化具体事项。张黎副检察长表示,需要了解更多在自贸区企业发生的问题,具体的合作事项会在会议后仔细斟酌、细化。
座谈后,在经开区司法局局长张静梅的带领下,共同参观了位于海归大厦的昆明国际商事仲裁服务中心。
此次座谈,为我院与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管理委员会国家级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