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 别样救助解民忧
——我院协同区教体局快速为一名未成年被害人成功办理转学
8月24日,我院为未成年被害人柏某某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0000元之后,9月1日大晚上,控申检察官又接到柏某某母亲胡某某的电话:检察官,我女儿在昭通读书,因无法照顾,需要转到东川就读,但孩子成绩不好,不知道学校能不能接收,也不知道要怎么办手续,现在已经开学了,但娃娃读书转学事情到现在还没有着落,请您帮帮我……电话那头语无伦次,电话这头忙安慰:您莫急您莫急,您的事我们会尽力办。
控申部门立即与未检部门共同会商,次日上午即到区教育体育局与相关领导协调办理此项诉求,区教体局急事急办,不到15分钟就协调妥当:先上学后办手续。下午3时多,胡某某来电:检察官,娃娃已经在东川学校读书了,非常感谢你们!非常感谢教育局!非常感谢学校!我不会表达什么,您能不能联系教育局和学校领导晚上吃顿饭……学生家长难掩激动心情,检察官亲切回应:这是我们应该办的,您安心照管好孩子,心意我们领了。
我院控申、未检检察官积极配合,以党建为引领,认真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烦心事挂在心头,积极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帮助未成年人被害人走出生活困境,及时对她进行司法救助;为帮助她从刑事被害阴影中走出来,创造良好的读书学习环境,让她健康成长,又积极协调为其解决转学难题,用春风化雨般的行动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第四检察部 徐志友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