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接待群众
来访工作的公告
为全面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根据党中央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和云南省有关疫情安排,按照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暂停接访工作的公告》要求,即日起本院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停止面对面接待群众来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人民群众如有诉求向本院反映,可以邮寄信件、登录网络、电话提出。
(1)邮寄反映渠道
请将申诉书、身份证明、证据材料以及所有法律文书等材料邮寄至本院。
地址:昆明市呈贡区谊康北路237号
邮编:650500
(2)网络反映渠道
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www.12309.gov.cn或12309APP和微信公众号),根据提示完成注册和反映诉求操作,并将申诉书、身份证明、证据材料以及所有法律文书等材料压缩后作为附件上传。
(3)电话反映渠道
于2月3日后拨打12309,提供法律咨询或案件进展查询等检察服务工作。
2.疫情防控期间,我们将认真履职尽责,严格按照“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的工作要求,及时办理好群众反映的控告申诉事项,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因采取必要防控措施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恢复面对面接待群众来访的时间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