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红河州检察机关检察听证工作全面深入开展,近日州检察院制定《红河州检察机关听证员选任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听证员库建设和管理工作。
《红河州检察机关听证员选任管理办法(试行)》是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该办法共六章三十七条,对听证员的选任原则、选任条件、选任程序、听证员的选用和管理、听证员回避、听证员履职培训等内容进行明确的规定,具有可操作性和规范性。全州两级检察院将严格执行该办法,规范做好听证员选任和管理工作,推动检察听证工作稳步发展,强化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监督,促进检务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