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屏县人民检察院结合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的医疗机构未执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致使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得不到及时保护的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为增强检察建议严肃性和强化检察建议刚性,石屏县人民检察院积极邀请人民监督员现场监督文书宣告送达,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被建议单位高度重视检察建议,及时组织全县各医疗机构负责人及代表20余人参加检察建议宣告送达,会议现场双方就强制报告制度交换了意见看法,并就全县开展大排查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到场的人民监督员表示,参与检察机关检察建议宣告送达和督促落实,不仅提升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规范化和公信力,而且能够以人民监督员的介入方式更好推动和监督行政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推动医疗机构筑牢未成年人社会防线,促进双赢多赢,发挥1+1>2的效果。
石屏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同时,主动深化人民监督员工作,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检察办案活动,充分听取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建议,结合法、理、情增强检察建议释法说理成效,助力强制报告落地落实,生动实践以“我管”促“都管”,推动人民监督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凝聚共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