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官秉公执法,悉心听取我们的冤屈,努力维护了我们的合法权益……”2021年12月8日,当事人彭某委托其母亲彭某某专程来到开远市人民检察院,将一面写有“民行检察公正执法 清正廉洁公道人心”的锦旗赠送给开远市人民检察院。
2016年8月6日彭某向莫某某借款20万元,约定还款期限为三个月。同时,为担保借款,彭某将其与女儿黄某某共同共有的一间商铺以房屋买卖的方式与莫某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于合同签订之日将产权证交给莫某某。之后彭某未按期全部履行清偿债务,莫某某便隐瞒双方民间借贷法律关系,以彭某未履行房屋买卖合同为由,向开远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致使一审法院做出不利于他人合法权益的判决。
一审判决生效后,彭某一家走上了维权之路,2019年9月来到开远市人民检察院,请求检察机关对法院民事生效判决进行监督。开远市人民检察院受案后,承办检察官仔细研究案情,调取相关卷宗、银行流水等大量证据,并对涉案房产委托有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价值鉴定,发现本案确实存在虚假诉讼的情形,遂向开远市人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之后法院采纳了检察建议,启动了再审程序,依法对案件进行改判,并裁定执行回转。彭某一家多年的困扰迎刃而解,彰显了司法权威,维护了正常的诉讼秩序。
一面锦旗,是一个暖心的瞬间,是一个司法为民的片段,更是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一种信任和鼓励。
近年来,民事虚假诉讼行为多发,被认为是侵入法治肌体的“毒瘤”,虚假诉讼使正常的诉讼秩序受到严重扰乱,使第三人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并严重冲击了社会诚信体系,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开远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立足检察监督职能,筑牢“司法为民”的理念,进一步加强打击虚假诉讼的力度,为维护司法权威和公信力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