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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检动态
        一场有温度的听证会
        时间:2021-12-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开展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案件得到依法正确处理而采取的一种办案方式。

        为全面落实最高检党组的指示要求,认真执行《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坚持“应听尽听”,进一步推动检察听证工作规范化、常态化的开展。2021年11月25日,建水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了毛某某故意伤害案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由分管副检察长何琼主持,县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共五人作为听证员应邀参会,县公安局派员参加了听证会。

        经审查认定:犯罪嫌疑人毛某某与被害人赵某某系妯娌,同住在建水县临安镇西林市街270号房屋内。2020年6月30日10时许,犯罪嫌疑人毛某某与赵某某因垃圾丢放问题发生争吵,赵某某从房屋里拿出一根棍子,毛某某就去抢棍子,并把赵某某推了摔倒在地上,导致赵某某的左手受伤,致其左侧桡骨远端粉碎性骨折,经鉴定,赵某某的伤情为轻伤一级。2021年4月26日,毛某某家属与赵某某就民事赔偿达成协议,毛某某一次性赔偿赵某某人民币7万元,赵某某对毛某某的行为表示谅解,请求作不起诉处理。

        建水县人民检察院经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调查,犯罪嫌疑人系初犯、无刑事犯罪记录。且有自首、坦白情节,并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调解过程中,自愿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本着化解矛盾、修复社会关系的宗旨,结合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慎诉”的司法理念,故建议对犯罪嫌疑人毛某某作不起诉处理。”听证员经评议后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处理意见,认为检察机关拟不起诉意见,既彰显法律权威,又体现法律温度。

         

        此次听证会的召开充分展示了新时代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通过检察听证方式听民声、聚民智、解民忧、暖民心,深化为群众办实事的实践活动,进一步淬炼为民情怀,加强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提高群众满意度,营造全民关心、理解、支持检察工作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