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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决算公开
        牟定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预算公开
        时间:2023-01-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牟定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牟定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牟定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牟定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通过行使检察权,追诉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1、对法律规定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代表国家进行公诉;

        3、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4、开展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工作;

        5、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站位发展全局,在服务大局中彰显检察担当。紧扣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依法能动履职,打造“四大检察”工作矩阵,唱响服务保障主旋律。

        2、牢记民生福祉,在司法为民中诠释检察情怀。民生是最大的政治。我院聚焦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自觉在监督办案中践行初心使命,办好检察为民实事,让司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3、秉持客观公正,在精准监督中践行检察使命。公平正义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我院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持续更新检察理念,自觉在提升办案质效中维护司法公正,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4、加强自身建设,在固本强基中淬炼检察初心。政治忠诚是强检之魂,纪律严明是强检之基。我院聚焦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要求,以党建带队建促业务,大力推进队伍“四化”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铁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5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4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4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002,068.2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691,826.41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310,241.82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819,631.77元,减少18.53%,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2年度单位资金预算2,652,400.00元,而本年度无该项预算;二是本年度工资和社保等人员经费开支增加,导致费用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7,691,826.41元,其中:本年收入7,691,826.41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691,826.4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522,526.41元,上升7.3%,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本年度将执法办案补助资金400,000.00元纳入预算;二是本年度与上年度相比人员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8,002,068.23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7,691,826.41元,其中:基本支出7,291,826.4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19631.77元,减少18.53%,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2年度单位资金预算2,652,400.00元,而本年度无该项预算;二是本年度工资和社保等人员经费增加,导致费用增加。项目支出40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0,600.00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本年度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纳入基本支出预算,项目支出减少480,000.00元;二是本年度年初预算未预算服装经费,比上年减少10,600.00元;三是本年度执法办案补助资金400,000.00元纳入预算。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5,190,533.78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880,000.00元,主要用于检察业务方面的开支。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17,100.00元,主要用于人民警察加班补贴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58,511.84元,主要用于牟定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8,000.00元,主要用于牟定县人民检察院机关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87,923.46元,主要用于牟定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医疗缴费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54,177.33元,主要用于牟定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580.00元,主要用于牟定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缴费开支。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00,000.00元,主要用于牟定县人民检察院机关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5,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5,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牟定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4,000.00元,较上年减少107,100.00元,下降56.0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牟定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牟定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000.00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30人次。

        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牟定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80,000.00元,较上年减少107,100.00元,下降57.2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000.00元,较上年减少107,100.00元,下降57.24%。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增减变化原因:2023我单位将进一步缩减三公经费开支,健全车辆管理制度和人员出差管理制度,减少车辆运行维护费用方面的开支。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司法业务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贯彻落实中央、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的决策部署,围绕楚雄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履行“四大检察”监督职能,强化诉讼监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办案质量和效果。积极参与和创新社会治理,全面提升社会服务水平,提升社会影响力。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群众满意度得到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报告人代会通过率不低于95%。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突出打击黑恶势力,平衡发展各项法律职能,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以质量理念引领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提升。加强检察队伍履职能力和专业素养建设推进教育培训和业务竞赛。加强侦查监督、诉讼监督、执行监督、检察通信、常规装备建设,提高执法办案能力和效率。

        (二)聘用制书记员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项目的实施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在用人额度内研究核定预算年度聘用制书记员需求量,及时核实预算年度核定的聘用制书记员在职情况,根据《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及时足额发放聘用制书记员工资,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兑现足额率100%,提高聘用制书记员管理科学化水平,完善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职业保障等制度,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评定等次,对已聘用制书记员开展年度考核,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人员占比95%以上,规范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工作,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聘用制书记员队伍,有效服务保障司法办案。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牟定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88,657.2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3,942.76元,下降2.62%,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减少导致公用经费预算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牟定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16,376,536.66元,其中,流动资产61,096.12元,固定资产15,906,281.5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409,158.96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336.6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29,50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2月(2023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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