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18日,保山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莫逸尘的率领下到隆阳区检察院对《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参观了该院检务大厅、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党建文化展厅、公益诉讼展厅等,并对相关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在执法检查座谈会上,隆阳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贵平从选派专人办理涉女性未成年人案件、从严惩治侵害妇女犯罪、深入落实妇女特殊检察制度、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加大对女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等方面进行工作情况汇报。
执法检查组对隆阳区检察院工作给予肯定,同时对该院检察工作的开展提出三点意见建议:
一是持续发挥性侵害未成年人“一站式”取证与保护中心作用。要坚持在“一站式”取证与保护中心对遭受性侵害的女性未成年被害人一次性开展案件相关工作,同时要加强在操作性、便捷性等方面的研究探索,让该中心在更有利于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发挥应有作用。
二是加大对女性司法救助工作的力度。要按照最高检与全国妇联联合下发通知要求,积极参与到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专项活动中,紧紧围绕“凡是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均应当及时提供救助帮扶”这一目标,及时确立帮扶救助工作机制,将涉案贫困妇女作为重点救助对象,着力优化妇女生活和发展的社会环境。
三是多措并举为妇女维权撑起“保护伞”。要充分发挥公益诉讼工作职能,积极建立和完善妇女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并加强与公安、司法、民政、妇联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多管齐下,努力实现线索共享、信息共享、优势互补。此外还要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增强妇女法律意识和维权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