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昌宁县检察院依申请对10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进行支持起诉,帮助10名农民工讨回血汗钱。2021年2月徐某某、岳某某等10人到罗某某、冯某某二人承包的建筑施工工地做工,工程结束后经双方结算,罗某某、冯某某二人还欠徐某某、岳某某等10 人工钱共计10万余元,徐某某、岳某某等10人多次向罗某某、冯某某二人讨要工钱,均被二人以各种借口拒绝支付。该院受理支持起诉申请后,及时向当事人了解了相关情况,积极同司法所联系,组织双方当事人以及发包方代表进行调解。经释法说理,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发包方于1月18日将未拨付的工程款直接转账支付给徐某某、岳某某等10人,其余部分由罗某某、冯某某二人分两次支付,第一笔已于1月19日支付,第二笔于2022年4月10日前支付。同时为切实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减少讼累,检察机关与双方当事人一起到人民法院对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