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陵县检察院对胡某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举行公开听证会,邀请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委政法委、县公安、法院、碧寨乡人大、中寨村党总支书记参与听证,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律师代表组成听证组参加听证会。听证会由龙陵县检察院检察长蒋桥原主持。
“非常感谢检察机关的关怀,使我得到五万元的司法救助,真是雪中送炭。”胡某某家庭系建档立卡户,2020年5月,一精神病患者持刀伤害他人,导致胡某某妻子死亡、其轻伤二级。犯罪嫌疑人家庭情况特殊,无赔偿能力。胡某某向检察机关申请国家司法救助。
“我代表乡党委、政府对检察机关给我们村民的关爱表示感谢。”“检察机关举办这次听证会,不仅使我们增进了对司法救助工作的了解,更体现了司法对弱势群体的人文关怀。”“此次听证会程序规范,案情介绍清楚、救助理由充分、救助金额恰当,充分听取了听证员的意见,我们一致同意救助,救助金额为五万元。”“相关职责部门要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对暴力倾向精神病人的管理防控,防止悲剧的再次发生。”听证会上,听证员发表了听证意见。
龙陵县检察院介绍了举行司法救助听证的目的、意义和程序,回顾了2020年以来的检察工作。案件承办人在前期深入碧寨乡中寨村胡家寨组对救助申请人及伤害人胡某某家庭、经济收入、居住环境等情况社会调查的基础上,对原案案件办理情况进行介绍,对救助理由、救助金额进行了说明。听证员进行相应发问后闭门评议一致同意救助。参会领导对听证会进行点评并提出意见、建议。下步工作中,龙陵县检察院将高度重视听证工作,扩大案件听证范围,进一步提高听证质量。
近年来,龙陵县检察院高度关注弱势群体,积极向县委政法委、上级检察机关争取,将有限的国家司法救助金用在刀刃上。2019年,救助20户困难家庭和人员,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达9户,救助金额达14.3万元。2020年以来,已救助15户,拟救助22户,发放救助金20余万元。救助范围包括遭受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交通肇事伤害的家庭和未成年被害人受到性侵害等家庭,得到广泛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