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禁毒委员会、省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联合表彰第四轮禁毒防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保山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李蕻娟被表彰为“云南省禁毒防艾工作先进个人”。
李蕻娟同志曾任昌宁县检察院原公诉科副科长,现任保山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该同志长期从事毒品犯罪检察工作,她对党忠诚、勇挑重担。2016年-2021年共承办案件300余件,无超期办案现象,无无罪判决案件。2018年以来,承办万克以上的特大毒品案50件123人。她精益求精、追求卓越。办理的3件毒品案入选省检察院新闻发布会典型案例。2018年以来,追诉5人,追捕10人。她公正司法、清正廉洁。从检16年来,默默无闻,无私奉献,依法依规办案,从未办过人情案、关系案和金钱案,以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检察官的职业信仰、职业精神和职业情怀,展现出“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检察官本色。2020年6月,她被国家禁毒委表彰为“全国禁毒工作先进个人”,是全国检察机关唯一获此表彰的个人;2021年1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办案检察官”;2021年7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重罪检察人才库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