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检下发通知,调整全国检察机关重罪检察人才库,通报表扬优秀重罪检察人才。保山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李蕻娟入选全国检察机关重罪检察人才库(办理毒品类案件人才)。
李蕻娟,中共党员,2006年进入检察机关工作,现任保山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检察官。她对党忠诚、勇挑重担。坚守对党的忠诚、对人民的负责和检察事业的热爱,依法依规办案。2015年以来,共承办案件240余件,无超期办案现象,无无罪判决案件。仅2018年以来,承办万克以上的特大毒品案件达44件117人。她恪尽职守、默默奉献。像旋转的陀螺,超负荷、超强度的工作状态成为日常,在38岁怀孕晚期仍然坚守办案一线,连续数年办案数居部门第一。她精益求精、追求卓越。坚持办案质量“生命线”,用“工匠精神”保证所办案件经受住历史的检验。她公正司法、清正廉洁。时刻牢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从检14年,从未办理过人情案、关系案和金钱案。2020年6月,李蕻娟同志被国家禁毒委表彰为“全国禁毒工作先进个人”,是全国检察机关唯一获此表彰的个人;2021年1月,李蕻娟同志被最高检表扬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办案检察官”,是云南省检察机关获表扬的2名检察官之一;2021年7月,被最高检列入全国检察机关重罪检察人才库,为全省检察机关入选的3名检察官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