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法律监督 推进毒品犯罪检察治理
典 型 案 例
案例四:存疑不起诉后继续引导侦查成功追诉案
农子壮贩卖毒品案
一、基本案情
2017年5月,四川省广安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农子壮涉嫌贩卖毒品案时,经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虽然有一定证据证实农子壮涉嫌贩卖毒品,但证据尚达不到确实、充分的程度,遂对农子壮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检察机关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继续引导公安机关获取相关检材,积极协调开展司法鉴定,对其同案犯苟某进行说理教育等思想工作,促使苟某主动要求指认、辨认农子壮。至此,证实农子壮贩卖2000余克海洛因给苟某的证据链条已形成。2018年2月6日,广安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贩卖毒品罪对农子壮提起公诉,2019年3月27日一审法院判决认定农子壮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农子壮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裁定维持原判。
二、典型意义